私家车从事网约服务出事故保险公司如何赔付
导读:
事故发生后张某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要求保险公司出险并理赔。现在张某从事网约车服务属于改变了车辆的使用性质但张某并没有按法律规定尽到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商业险的部分。法院一审作出判决私家车从事营运保险公司不赔商业险张某认为跑网约车不属于营运。而驾驶电动车佩戴头盔非法定义务故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程女士因该次事故产生的损失首先由张某车辆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就该案而言张某通过打车软件接下不特定人的网约车订单并收取费用符合营运的特征但张某并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且其营运行为导致事故发生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责险范围内不负赔偿责任。那么私家车从事网约服务出事故保险公司如何赔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事故发生后张某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要求保险公司出险并理赔。现在张某从事网约车服务属于改变了车辆的使用性质但张某并没有按法律规定尽到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商业险的部分。法院一审作出判决私家车从事营运保险公司不赔商业险张某认为跑网约车不属于营运。而驾驶电动车佩戴头盔非法定义务故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程女士因该次事故产生的损失首先由张某车辆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就该案而言张某通过打车软件接下不特定人的网约车订单并收取费用符合营运的特征但张某并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且其营运行为导致事故发生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责险范围内不负赔偿责任。关于私家车从事网约服务出事故保险公司如何赔付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记者获悉这是江苏首例网约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具有一定典型意义。
网约车撞人后保险公司拒赔
你用私家车投保却私自从事营运
31岁的张某是南京市江宁区某汽车公司的员工平时利用业余时间在“滴滴打车”平台上揽活。去年7月28日下午张某从集团门口带了一位乘客去恒大绿洲小区。1705左右张某拉着乘客沿前庄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清水亭东路丁字路口拐弯时和骑电动车直行的程女士发生碰擦导致程女士倒地后颅脑受到重创张某自己的车也被撞坏。送医院后昏迷不醒的张女士被诊断为急性闭合性重型颅脑损伤。
住院期间程女士花去了医疗费9.9万余元。今年3月出院后经司法鉴定程女士因颅脑损伤导致轻度精神障碍日常活动能力受限构成九级伤残颅骨缺损6平方厘米以上构成十级伤残。
因相关路段无监控警方无法查清事故双方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况所以未对双方责任进行划分。车祸发生时张某的私家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100万元商业险。事故发生后张某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要求保险公司出险并理赔。
但保险公司得知张某当时正在从事网约车营运时立马拒绝了张某的理赔要求。保险公司认为根据保险法第52条的规定如果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车主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重新约定保费或者解除合同。张某在投保时是按照自用私家车的性质交的保费比营运车辆要低不少。现在张某从事网约车服务属于改变了车辆的使用性质但张某并没有按法律规定尽到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商业险的部分。
法院一审作出判决
私家车从事营运保险公司不赔商业险
张某认为跑网约车不属于营运。此外擅自把家用车辆用作营运、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属于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应尽到提示说明义务但对方并未告知。
今年5月程女士将张某及保险公司作为被告一起告到江宁法院索赔25.5万余元。法庭上张某认为程女士骑电动车没有戴头盔自身有过错应承担一定责任。但法院认为虽然交警无法区分双方责任但事发时张某驾车右转程女士驾非机动车直行转弯应当避让直行张某未能避让存在过错。而驾驶电动车佩戴头盔非法定义务故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程女士因该次事故产生的损失首先由张某车辆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
对于保险公司是否应当在商业三责险内赔偿的问题法院认为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保险费与保险赔偿金为对价关系保费是根据危险程度评估决定的。当前营运车辆的保费接近家庭自用的两倍其原因也在于此这是社会常识也是保险公司的预估。以家庭自用名义投保的车辆从事营运活动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双方协商增加保费或解除合同返还剩余保费否则对于保险公司显失公平这是保险法第五十二条的内在逻辑。
就该案而言张某通过打车软件接下不特定人的网约车订单并收取费用符合营运的特征但张某并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且其营运行为导致事故发生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责险范围内不负赔偿责任。
经计算法院确定程女士的损失合计为27.9万余元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12万元扣除此前垫付的1万元尚需赔偿11万元。张某赔偿剩余的15.9万余元扣除垫付的5.9万余元还需赔偿9.9万余元。
律师向网约车平台提出交涉
公司参与分成理应承担部分责任
王律师表示今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我省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通知通知要求网约车平台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对于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等应承担先行赔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乘客及驾驶员转移运输服务风险。但这一点中所称的承运人责任是针对车内乘客发生的意外伤害等情况并不针对程女士这样的车外人员。
而今年11月起施行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对于网约车的准入也只设定了一般性的要求没有针对其应投保的险种作出具体规定。
王律师认为在张某注册“滴滴打车”时我国尚无任何针对网约车的规范公司并没有将只投保了普通保险的家用车排除在预约平台之外而对家用车辆从事营运服务可能出现的理赔风险公司从未进行过任何提示却收取了平台费参与了对从业者收入的分成。根据权利义务的对等原则在事故发生后公司理应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
王律师称她已经通过公司的客服平台进行了正式的交涉公司的平台承诺下午三四点左右给出正式答复一旦有正式答复将第一时间通知记者。昨天下午发稿前记者联系了王律师但王律师告诉记者公司仍然没有回复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