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执法不当造成交通事故,应该承担责任吗
导读:
鉴于孙某所驾车灯光装置不全、违章装载且未按规定停车负本次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江某未戴安全头盔、酒后无证驾车负本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江某亲属不服认为该次交通事故的发生是由交巡警大队城区中队违反国务院、公安部禁止在公路上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的禁令违规查车引起的。因此被告提出的江某之死属交通事故不属行政行为违法赔偿范畴的辩解法院不予采信。道路交通安全法取消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行政复议程序又没有明确规定该行为是否能受行政诉讼的审查使法律调整出现空白。交警部门执法行为违反法律的应受到司法审查和国家赔偿处罚。那么交警执法不当造成交通事故,应该承担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鉴于孙某所驾车灯光装置不全、违章装载且未按规定停车负本次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江某未戴安全头盔、酒后无证驾车负本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江某亲属不服认为该次交通事故的发生是由交巡警大队城区中队违反国务院、公安部禁止在公路上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的禁令违规查车引起的。因此被告提出的江某之死属交通事故不属行政行为违法赔偿范畴的辩解法院不予采信。道路交通安全法取消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行政复议程序又没有明确规定该行为是否能受行政诉讼的审查使法律调整出现空白。交警部门执法行为违反法律的应受到司法审查和国家赔偿处罚。关于交警执法不当造成交通事故,应该承担责任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案情
2003年5月10日夜23时50分许江苏沛县中心大道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城区中队的几位警员在此执勤时示意一辆货车停靠在行驶道上接受检查。货车司机孙某交完罚款走向自己的货车时只听到车后“澎”的一声孙某发现一个摩托车驾驶员头部流血躺倒在地。经县交巡警大队交通事故组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知悉死者江某31岁当晚骑二轮摩托车沿中心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该处时与临时停放在路西侧接受城区中队执勤民警处罚的孙某的货车相撞江某头部撞到车后角钢板造成颅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脑实质溢出死亡。鉴于孙某所驾车灯光装置不全、违章装载且未按规定停车负本次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江某未戴安全头盔、酒后无证驾车负本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
江某亲属不服认为该次交通事故的发生是由交巡警大队城区中队违反国务院、公安部禁止在公路上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的禁令违规查车引起的。该案不是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而是交巡警大队的行政行为侵权造成的江母、江妻、江子遂以原告身份起诉被告交巡警大队至法院诉请确认被告行政行为违法侵犯了江某的生命健康权赔偿江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江母、江子的生活费合计26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交巡警大队的执勤民警在定点检查违章车辆时没有指令违章车辆停靠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地段亦未将巡逻车停在违章车辆后方予以警示即对违章车辆予以处罚该执法行为违反了公安部交通民警道路执勤执法规则第4条及公路巡逻民警中队警务规范第27条之规定造成了江某在行车道上正常行驶撞在被查扣的违章车辆上死亡的后果。因此被告提出的江某之死属交通事故不属行政行为违法赔偿范畴的辩解法院不予采信。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但考虑江某未戴头盔、酒后无证驾车对死亡后果亦有责任原、被告双方在赔偿方面以混合责任各承担赔偿总额的50。据此依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2款第项及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项,第6条、第7条、第27条第3款之规定判决确认被告交巡警大队行政行为违法赔偿江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江子、江母生活费合计130,160元。
案例分析
同一交警部门对这起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该行为虽然并未违反任何法律的明文规定并且根据行政效率原则也未尝不可但是如果该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有袒护本部门人员有妨碍公正执法的嫌疑应当有充分的法律渠道使当事人获得救济。道路交通安全法取消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行政复议程序又没有明确规定该行为是否能受行政诉讼的审查使法律调整出现空白。虽然根据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损害赔偿的案件没有影响因为法院如果认为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确有不妥可以根据自己查证的事实作出判决但对于不涉及民事赔偿的案件则出现了调整真空为此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有的拒绝受理请求审查交通事故认定书合法性的行政案件有的予以受理。根据司法最终解决的法治原则除非国家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免于司法审查的行为如果不予以司法审查将使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丧失救济途径的人民法院都应予以受理。
本案受诉法院对交警部门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在判定交警部门的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根据当事人在同一诉讼中提出的国家赔偿请求依据国家赔偿法第6条第1款“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和第7条第1款“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以及第27条确定的赔偿标准判令被告行政机关承担江某死亡的一半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
交警部门执法行为违反法律的应受到司法审查和国家赔偿处罚。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3、6、7、27条
行政诉讼法第5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