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交通事故认定,能否提起诉讼
导读: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不能直接对交通事故认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履行交通事故认定的具有可诉性当事人可以不作为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责令公安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尽管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认定只具有“证据”性质但是司法实践中通过庭审证据质证推翻交通事故认定结论是十分困难的事情。那么不服交通事故认定,能否提起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不能直接对交通事故认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履行交通事故认定的具有可诉性当事人可以不作为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责令公安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尽管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认定只具有“证据”性质但是司法实践中通过庭审证据质证推翻交通事故认定结论是十分困难的事情。关于不服交通事故认定,能否提起诉讼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不服交通事故认定,能否提起诉讼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1)交通事故认定行为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一种技术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不能直接对交通事故认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当事人针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行为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如果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而该违法行为认定影响到交通事故认定意见的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就必须撤销原认定意见重新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3)交通事故认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履行交通事故认定的具有可诉性当事人可以不作为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责令公安机关履行法定职责。
二、不服交通事故认定注意事项
交通事故认定关系重大不仅涉及到交通肇事刑事责任是否成立还涉及民事赔偿责任的分担份额。
尽管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认定只具有“证据”性质但是司法实践中通过庭审证据质证推翻交通事故认定结论是十分困难的事情。
因此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应该充分利用复核程序解决否则交通事故认定结论基本上“铁定”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