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车压死乘客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导读:
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黄明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乘客罗海无事故责任。分歧坐在肇事车内的受害人罗海由于翻车致其死亡因该肇事车辆参加交强险其亲属起诉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损失保险公司应否赔偿的问题有两种不同的处理意见第一种意见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受害人罗海军系乘客因司机黄明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造成其死亡且肇事车辆投保交强险是保险公司要承担保险义务的范围故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本案受害人罗海自始至终均坐在肇事车中应认定为“本车人员”不属于保险公司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范围故本案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那么翻车压死乘客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黄明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乘客罗海无事故责任。分歧坐在肇事车内的受害人罗海由于翻车致其死亡因该肇事车辆参加交强险其亲属起诉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损失保险公司应否赔偿的问题有两种不同的处理意见第一种意见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受害人罗海军系乘客因司机黄明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造成其死亡且肇事车辆投保交强险是保险公司要承担保险义务的范围故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本案受害人罗海自始至终均坐在肇事车中应认定为“本车人员”不属于保险公司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范围故本案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关于翻车压死乘客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明与罗海(均为化名)是同村的好朋友。黄明向汽车租赁公司借用一辆小型号普通客车。当晚20时黄明驾驶该车乘搭罗海由广西田东县往广西德保县方向行驶行至省道S210线29KM100M处时为避让一辆对向驶来的重型大货车因制动减速不及时小型普通客车测翻到右边5米多深的山沟造成该车损坏黄明及罗海受伤其中罗海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黄明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乘客罗海无事故责任。事发后黄明主动赔偿给罗海的亲属30000元。该肇事车投保交强险。罗海的亲属为失去儿子悲痛欲绝将司机黄明、汽车租赁公司及保险公司告到法院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110000元内先予赔偿损失余额178000元由黄明、汽车租赁公司承担。(当事人为化名)
分歧
坐在肇事车内的受害人罗海由于翻车致其死亡因该肇事车辆参加交强险其亲属起诉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损失保险公司应否赔偿的问题有两种不同的处理意见
第一种意见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种意见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评析
持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本案中受害人罗海军系乘客因司机黄明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造成其死亡且肇事车辆投保交强险是保险公司要承担保险义务的范围故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持第二种意见认为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所谓机动车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告保险人以处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简称“交强险”。本案受害人罗海自始至终均坐在肇事车中应认定为“本车人员”不属于保险公司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范围故本案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