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残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是多少

导读:
交通事故致残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是多少一、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概念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由其进行扶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因为生活来源的丧失而遭受不利益其扶养费给付请求权难以实现直接影响其现实生活由事故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这些人的一定数额的赔偿。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时应当首先确定那些人属于被扶养的人然后主要依据年龄分别计算。其计算公式为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那么交通事故致残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致残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是多少一、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概念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由其进行扶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因为生活来源的丧失而遭受不利益其扶养费给付请求权难以实现直接影响其现实生活由事故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这些人的一定数额的赔偿。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时应当首先确定那些人属于被扶养的人然后主要依据年龄分别计算。其计算公式为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关于交通事故致残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是多少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致残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是多少
一、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概念
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由其进行扶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因为生活来源的丧失而遭受不利益其扶养费给付请求权难以实现直接影响其现实生活由事故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这些人的一定数额的赔偿。被扶养人扶养利益的减损是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或者致人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直接后果应当受到赔偿。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时应当首先确定那些人属于被扶养的人然后主要依据年龄分别计算。确定被扶养人时以“实际扶养”为判断标准实际扶养属于事实上的扶养而非法律上的扶养不论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同其扶养的人之间有无法律上的扶养关系只要他们之间形成事实上的扶养关系被扶养的人就能够请求交通事故责任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用。被抚养人没有其他生活来源是指被抚养人的生活来源主要依靠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在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死亡或致残而不能再提供生活来源时被抚养人难以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生活来源。
其计算公式为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乘以(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除以被抚养人的人数乘以赔偿指数(伤残的乘以伤残指数死亡的乘以100)
1860周岁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乘以20除以被抚养人的人数乘以赔偿指数(伤残的乘以伤残指数死亡的乘以100)
6075周岁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乘以(20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除以被抚养人的人数乘以赔偿指数(伤残的乘以伤残指数死亡的乘以100)
75周岁以上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乘以5除以被抚养人的人数乘以赔偿指数(伤残的乘以伤残指数死亡的乘以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