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驾考撞穿围墙会承担责任吗
导读:
墙面出现大窟窿车辆损伤严重所幸没有人员受伤受损车辆由驾考中心负责维修。郑某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之后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此次交通事故作出认定驾驶培训学校的学员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郑某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第一种观点认为此情形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情形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只有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那么女子驾考撞穿围墙会承担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墙面出现大窟窿车辆损伤严重所幸没有人员受伤受损车辆由驾考中心负责维修。郑某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之后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此次交通事故作出认定驾驶培训学校的学员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郑某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第一种观点认为此情形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情形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只有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关于女子驾考撞穿围墙会承担责任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2016年1月5日长沙一女生在涉外考点参加科目二考试时因操作失误将驾考中心的围墙撞穿。墙面出现大窟窿车辆损伤严重所幸没有人员受伤受损车辆由驾考中心负责维修。
驾照考试改革主要内容
1、实行驾驶人分类教育培训。推行大型客货车专业化培训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培训方式满足人们的个性化、差异化需求。
2、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学员可自主预约培训时段、选择教练员、选择缴费方式。改变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模式推行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
3、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用自己的车就能开练学车不必非得去驾校。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4、考点下放至县。为方便群众就近考试推进驾驶人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延伸。对出现排队积压的考生允许选择省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
5、实行自主报考。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缴费方式。考试不用总排队将建设更多社会考场彻底解决学车场地不够用这一老大难问题。
6、改进驾驶人体检年龄制度。将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
7、实施驾驶证异地申领和审验。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驾驶证丢了也不怕告别来回折腾全国均可补换丢了驾驶证要补办不用再回原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8、允许重新申领驾驶证直接考试。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人员在满足条件下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
9、逐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适时放宽单眼视力障碍群体、上肢残疾人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条件。
10、可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我国将逐步推行场地驾驶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政策减少考生往返次数考生不再跑断腿。而且驾驶员不用担心不熟悉考试场地考前可免费看。
11、提高驾驶证国际认可度。推进与其他国际和地区驾驶证互认换领逐步扩大驾驶证互认换领范围满足公民出境驾车需求。
案情
2012年5月14日某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驾驶培训公司)的学员驾驶该公司的车进行考试因操作不当与在候考区等候考试的郑某等人发生碰撞造成郑某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郑某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之后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此次交通事故作出认定驾驶培训学校的学员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郑某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2012年11月7日司法鉴定认定原告的伤残等级为八级。肇事车辆属于被告驾驶培训公司所有。该车已向甲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
分歧
关于学员在学习驾驶中造成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应在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的问题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此情形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情形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只有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
第二种观点认为此情形不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情形保险公司应予赔偿。
评析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可见交通事故发生后伤者需要抢救的不论被保险人的责任大小接到交警部门的通知和医院的清单保险公司就要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如果被保险人无责任的也要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只有在条例规定的无证、醉驾、盗抢车辆、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四种情形下为了保护保险公司的利益惩治违法的侵权人才规定保险公司对垫付的抢救费用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不存在这四种情况的保险公司不享有抢救费用的追偿权。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损害和受害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损失是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人身伤亡唯一的免赔条件并没有规定未取得驾驶资格发生交通事故可免除保险公司对人身伤亡的理赔义务。
保险公司承保的涉案车辆的使用价值在于让未取得驾驶资格的学员通过学习获得合格的驾驶资格。因此作为学员在学习过程中无证驾驶车辆为一种必然现象这是一般人所能够知晓的常识。保险公司作为专业的风险经营者更应该知道承保的教练车必然存在上述情形而保险公司在明知存在上述情形的情况下仍然作出承保的决定且未在交强险保险合同中对此作出特别约定应视为其放弃对学员在学习过程中无证驾驶致人损害免责的抗辩。
因此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