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费一般谁承担
导读:
保险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另外保险法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是一般法和特别法的关系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作为特别法要优先适用。综上所述保险公司作为被告方和法定的赔偿义务主体应承担原告方即交通事故受害者的鉴定费用和案件的诉讼费。那么交通事故诉讼费一般谁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保险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另外保险法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是一般法和特别法的关系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作为特别法要优先适用。综上所述保险公司作为被告方和法定的赔偿义务主体应承担原告方即交通事故受害者的鉴定费用和案件的诉讼费。关于交通事故诉讼费一般谁承担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诉讼费一般谁承担
保险公司。
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鉴定费和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险条款)第十条规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或者双方保险合同的约定。这一条往往成为保险公司不予承担诉讼费和鉴定费的抗辩依据。保险公司的抗辩能成立吗?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因投保人的侵害造成了人身和财产的损失为了更好地弥补自身的损失受害者在伤情严重的情况下会对自己的伤情做伤残等级鉴定这一费用归根到底是由于侵权人的侵害行为造成的属于受害者合理财产损失的范围。
保险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该条虽然允许合同当事人约定诉讼费等费用由谁承担并以此约定优先但是该约定只能适用于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交强险是法定险从立法设计来看其保护的利益核心是不特定的事故第三者受害人其订约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事故受害人迅速、直接获得保险合同确定的保障此类诉讼的提起正缘于保险公司怠于行使人身损害赔偿义务因此该约定对受害者没有任何的约束作为对违背立法原意的惩罚理应由保险公司买单。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在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在交强险范围内保险人承担的是法定赔偿责任作为败诉方理应承担受害者的鉴定费和案件的诉讼费。在第三者商业险的范围内保险公司承担的合同责任、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是一种替代赔偿责任因此投保人因侵害行为给受害者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应有保险公司承担。另外保险法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是一般法和特别法的关系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作为特别法要优先适用。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作为被告方和法定的赔偿义务主体应承担原告方即交通事故受害者的鉴定费用和案件的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