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丢失怎么处理
导读: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那么交通事故认定书丢失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丢失怎么处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丢失怎么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是三式三分的交通管理部门会保留一份作为留档如果一方丢失的可以向作出认定书的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印加盖公章后具有同等的效力。
二、相关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第六十四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