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导读: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到第X级每级相差10。公安部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那么道路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到第X级每级相差10。公安部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
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公安部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