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

导读:
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关于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车辆(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例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具有一定公众通行的场所。
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赔偿比例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当前规定赔偿。
3.特殊情况洗的责任划分和承担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或者有条件报案而不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应当按下列规定承担事故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有上述行为的承担全部责任
(2)当事人均有上述行为的共同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依法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除外
(4)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交通事故逃逸的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过错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7条规定解答如下
第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三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签字后能反悔不?
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1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也就是说虽然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但并不代表就是同意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只能证明收到了这份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向市交警支队申请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如果有强有力的证据法院会根据庭审调查的事实作出裁判。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