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比例

导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比例事实上作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配套法规2004年公安部颁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比例。目前可以了解到的其它唯一一个法律法规依据是1993年5月1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1993年6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发布的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若干规定其中的第六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比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比例事实上作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配套法规2004年公安部颁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比例。目前可以了解到的其它唯一一个法律法规依据是1993年5月1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1993年6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发布的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若干规定其中的第六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比例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比例
事实上作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配套法规2004年公安部颁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比例。
目前可以了解到的其它唯一一个法律法规依据是1993年5月1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1993年6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发布的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若干规定其中的第六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负全部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负同等责任者各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50负次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20至40三方以上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参照上述原则确定。不过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若干规定早在1999年就失效了。
所以可以肯定的说目前对于责任具体的比例划分已经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了。但在司法实践中大家约定俗成、反复使用就形成了一种惯例。我们今天还是可以感受到该惯例的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说确定责任比例实际上成了法官一种酌情确定的情形从55至90都是有可能的。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大部分的判决还是以70和30确定主次责任的承担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