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未张贴保险标志如何处罚
导读: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第三十九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那么机动车未张贴保险标志如何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第三十九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关于机动车未张贴保险标志如何处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机动车未张贴保险标志如何处罚
交警发现车辆没有张贴交纳险标志的可以要求车主出示交强险投保证明如果没有投保的扣留车辆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如果交纳了只是没有张贴标志的不予处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三十九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二、交强险赔偿所需的程序
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可拨打122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
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的1天以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