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全责致一人轻伤如何处罚

导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那么驾车全责致一人轻伤如何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关于驾车全责致一人轻伤如何处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驾车全责致一人轻伤如何处罚
驾驶机动车全责致一人轻伤的依据交通违法行为的类型给予处罚并且由责任人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二、相关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六条适用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应当由两名以上交通警察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询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基本情况并制作笔录当事人拒绝接受询问、签名或者盖章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询问笔录上注明
(二)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笔录形式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三)对当事人陈述、申辩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四)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五)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由被处罚人签名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六)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被处罚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即为送达被处罚人不在场的应当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送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