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事故认定书如何撤
导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行为已经不再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仅仅是一种初步证据。那么责任事故认定书如何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行为已经不再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仅仅是一种初步证据。关于责任事故认定书如何撤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责任事故认定书如何撤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提出复议时如果上级部门责令重要鉴定的会对鉴定结论进行撤销重要进行鉴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原办案单位应当送达各方当事人并书面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议程序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能被推翻吗
县级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利对交通事故进行认定。一般情况下交警勘查事故现场后10日内出具如果交通肇事方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10日内出具如果不能查获的在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起10日内出具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或者重新检验、鉴定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加盖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事故当事人这种认定并不是必须的可以不出具认定书。
新交法出台后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已经不再是可以诉的行政行为了也就是原来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将交通管理部门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而现在已经不能起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行为已经不再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仅仅是一种初步证据。如果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举出相反的证据推翻事故认定书。律师提醒在多数情况下因为事故认定书是一种客观证据虽然可以推翻但是比较困难除非能够提供相反的证据比如本案件中萧先生可以找到路经此地的其他车辆的司机作为证人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交通事故诉讼中向人民法院举出更有利的相反证据以此推翻事故认定书。如果不能提供更有利的相反证据的即便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法院一般采信交通事故认定书并会把认定书内的事实作为定案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