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车主的两车相撞引发交通事故
导读:
同一车主的两车相撞引发交通事故2012年12月23日晚上谢先生接到丘傅的电话获知货车出现问题后马上驾轿车前往将车停放在距离货车10米远的地方而丘傅此时启动货车在倒车时不慎撞到了谢先生的轿车。保险公司是否赔偿一审法院审理核定谢先生超过交强险限额内的损失应为61818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定谢先生和丘傅承担同等民事责任。因此谢先生既是货车的被保险人也是货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的第三者货车造成谢先生的小轿车损失与造成其他第三者损失并无不同如果保险公司因两车所有人相同就免除责任有悖于第三者责任险的设立宗旨并损害了被保险人谢先生的利益。那么同一车主的两车相撞引发交通事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同一车主的两车相撞引发交通事故2012年12月23日晚上谢先生接到丘傅的电话获知货车出现问题后马上驾轿车前往将车停放在距离货车10米远的地方而丘傅此时启动货车在倒车时不慎撞到了谢先生的轿车。保险公司是否赔偿一审法院审理核定谢先生超过交强险限额内的损失应为61818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定谢先生和丘傅承担同等民事责任。因此谢先生既是货车的被保险人也是货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的第三者货车造成谢先生的小轿车损失与造成其他第三者损失并无不同如果保险公司因两车所有人相同就免除责任有悖于第三者责任险的设立宗旨并损害了被保险人谢先生的利益。关于同一车主的两车相撞引发交通事故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同一车主的两车相撞引发交通事故
2012年12月23日晚上谢先生接到丘傅的电话获知货车出现问题后马上驾轿车前往将车停放在距离货车10米远的地方而丘傅此时启动货车在倒车时不慎撞到了谢先生的轿车。
经梅县交通警察大队证实丘傅驾驶的货车撞坏了谢先生的小轿车。梅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车辆损失59768元。此外谢先生还支付了鉴定费2600元拖吊费1460元合计损失63818元。
由于事故发生前谢先生在保险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但是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在各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谢先生将丘傅、汽车运输服务公司、保险公司告上法院。
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一审法院审理核定谢先生超过交强险限额内的损失应为61818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定谢先生和丘傅承担同等民事责任。保险公司应在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偿谢先生损失30909元另30909元由谢先生自行承担。
一审宣判后保险公司不服向梅州中院提起上诉。
梅州中院二审认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旨在确保第三者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时能够从保险人处获取救济以保护不特定的第三者的利益。谢先生在事故发生时并不在货车上是在地面上受伤。因此谢先生既是货车的被保险人也是货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的第三者货车造成谢先生的小轿车损失与造成其他第三者损失并无不同如果保险公司因两车所有人相同就免除责任有悖于第三者责任险的设立宗旨并损害了被保险人谢先生的利益。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在第三者商业责任险限额内按责作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