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引无灯光信号搅拌机被后车追尾交通责任事故如何认定

导读:
2013年10月10日田阳县交警大队对本次事故作出事故认定认定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相当姚某、陆某应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无号牌农用装载机的所有人是被告陆某该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未依法投保交强险违反法定义务致使受害人丧失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受害人的该部分损失应当由不履行法定义务人予以赔偿。那么牵引无灯光信号搅拌机被后车追尾交通责任事故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2013年10月10日田阳县交警大队对本次事故作出事故认定认定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相当姚某、陆某应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无号牌农用装载机的所有人是被告陆某该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未依法投保交强险违反法定义务致使受害人丧失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受害人的该部分损失应当由不履行法定义务人予以赔偿。关于牵引无灯光信号搅拌机被后车追尾交通责任事故如何认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牵引无灯光信号搅拌机被后车追尾
原告姚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同向行驶的被告陆某驾驶的无号牌农用装载机牵引的无灯光信号及反光标志水泥搅拌机发生尾随碰撞造成原告姚某受伤、摩托车损坏的交通事故。2013年10月10日田阳县交警大队对本次事故作出事故认定认定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相当姚某、陆某应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事故发生时该二轮摩托车的所有人是蒙某。无号牌农用装载机的所有人是被告陆某该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二、交通责任事故如何认定
本文认为原告驾摩托车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造成造成事故发生原告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告驾驶挂车无灯光信号及反光标志的机动车在夜间行驶也是事故形成的直接原因被告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被告驾驶的车辆未依法投保交强险被告应先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后才根据双方过错的程度由事故责任应由原、被告各承担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不履行法定义务致他人利益受到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未依法投保交强险违反法定义务致使受害人丧失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受害人的该部分损失应当由不履行法定义务人予以赔偿。
综上本案中原告驾摩托车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造成事故发生原告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告驾驶挂车无灯光信号及反光标志的机动车在夜间行驶也是事故形成的直接原因被告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被告驾驶的车辆未依法投保交强险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致使原告丧失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根据以上法律的规定被告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超过保险责任限额范围的部分再根据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的程度由原、被告各承担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