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保管中存在过错时是否要赔偿
导读:
吴女士挑好衣服后准备付钱却发现装在李女士包里的钱夹不翼而飞。李女士则认为自己并没有主动要求吴女士把钱夹放到挎包里而且钱夹是被小偷偷走的这种事防不胜防这个罪过应该算在小偷头上自己不应担责。法律解答城关法院审理认为吴女士把钱夹放在李女士的挎包里二人就已经形成了无偿保管合同关系。李女士儿子曾经拉开过挎包但李女士却丝毫不知这说明她并没有尽到保管人的注意义务具有重大过失因此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法院判决李女士依法赔偿吴女士400元现金。那么无偿保管中存在过错时是否要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女士挑好衣服后准备付钱却发现装在李女士包里的钱夹不翼而飞。李女士则认为自己并没有主动要求吴女士把钱夹放到挎包里而且钱夹是被小偷偷走的这种事防不胜防这个罪过应该算在小偷头上自己不应担责。法律解答城关法院审理认为吴女士把钱夹放在李女士的挎包里二人就已经形成了无偿保管合同关系。李女士儿子曾经拉开过挎包但李女士却丝毫不知这说明她并没有尽到保管人的注意义务具有重大过失因此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法院判决李女士依法赔偿吴女士400元现金。关于无偿保管中存在过错时是否要赔偿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2006年3月8日在一家证券公司上班的李女士带着6岁的儿子与同事吴女士一起逛商场吴女士因为没有带包就把自己的钱夹放在了李女士的挎包里。吴女士挑好衣服后准备付钱却发现装在李女士包里的钱夹不翼而飞。李女士说自己并没有拉开挎包拿东西钱夹不可能掉出来。这时李女士的儿子说是他在妈妈试鞋的时候把包拉开拿东西后来又拉上了但李女士一点儿都不知道吴女士也没看见。想来想去她们意识到钱夹被小偷偷走了除了钱夹本身价值2000多元外里面还有400多元现金。
吴女士表示钱夹放在了李女士的包里李女士就负有保管钱夹的责任钱夹丢了她应承担保管不力的责任。李女士则认为自己并没有主动要求吴女士把钱夹放到挎包里而且钱夹是被小偷偷走的这种事防不胜防这个罪过应该算在小偷头上自己不应担责。于是吴女士把李女士告上法庭。
法律解答
城关法院审理认为吴女士把钱夹放在李女士的挎包里二人就已经形成了无偿保管合同关系。李女士儿子曾经拉开过挎包但李女士却丝毫不知这说明她并没有尽到保管人的注意义务具有重大过失因此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法院判决李女士依法赔偿吴女士400元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