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书出来就是结案了吗
导读: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是民事证据从证据种类上来说属于书证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后三日内向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事部门可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书出来就是结案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是民事证据从证据种类上来说属于书证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后三日内向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事部门可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关于交通事故责任书出来就是结案了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责任书出来就是结案了吗
答案是否定的。当事人对认定结果又异议时可以申请重新认定。但是要在收到责任书后的15天内提出申请复核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什么是交通事故责任书
交通事故责任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该结论不具有拘束力和执行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一种证据。作为证据当事人可以就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提出质疑法院应依证据规则审查其效力性及证明力若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存在错误法院不应采信该证据而应以自己审理认定的事实作为定案根据。
三、交通事故责任书的内容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情况。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是民事证据从证据种类上来说属于书证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后三日内向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因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行为是一个制作证据的行为而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不能对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只能通过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来重新作出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在法庭审理时通过自行对责任划分进行举证促使法庭不采信该交通事故认定书。
四、交通事故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了两种程序一种是按照简易程序处理而制作的事故认定书一种是按照普通程序或一般程序处理而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依照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事部门可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适用一般程序的依照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六、如何重新认定
(一)申请的主体
1、事故各方当事人
2、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事故的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以当事人的名义提出申请并注明法定代理人与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其中法定代理人包括父母、成年子女、兄弟姐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监护人。同时需要注意的时假若申请重新认定时事故当事人已死亡法定代理人可以自己的名义提出申请。
3、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
(二)申请的期限
当事人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重新认定的申请。
(三)申请材料
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申请书、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等。
(四)做出期限
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分别送达事故当事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原责任认定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公布重新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