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能否对交通事故企业处罚
导读:
二、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及第六十一条中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内容如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那么安监局能否对交通事故企业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二、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及第六十一条中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内容如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关于安监局能否对交通事故企业处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安监局能否对交通事故企业处罚
根据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可知安监局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活动具有管辖权企业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安监局不能对交通事故企业进行处罚。
安全生产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二、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及第六十一条中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