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交通事故我无力赔偿怎么办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出交通事故我无力赔偿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关于出交通事故我无力赔偿怎么办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出交通事故我无力赔偿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人没有购买保险又无力进行赔偿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对责任人财产情况进行调查如果发现有财产的可以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交通事故的处理原则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
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