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追尾拖拉机责任如何认定
导读:
车辆合法占有人经车主同意又将车辆交与第三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合法占有人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车主承担连带责任。那么汽车追尾拖拉机责任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车辆合法占有人经车主同意又将车辆交与第三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合法占有人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车主承担连带责任。关于汽车追尾拖拉机责任如何认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汽车追尾拖拉机责任如何认定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道路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二、特殊情况下谁承担赔偿责任
1、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
2、肇事车辆是单位的驾驶员若执行职务即在工作或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的其行为受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委派或认可的该单位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3、肇事车辆是个体工商业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的雇佣汽车驾驶员从事运输车主(雇主)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4、肇事车辆在被承包、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承包、租赁经营是经营方式的改变车辆权属没有改变车主也是车辆运行的受益人.如果承包、承租人未经车主同意擅自转包、转租或借与第三者发生交通事故的承包、承租人与第三人、车主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5、委托他人购车代购人购车后驾车肇事的委托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委托他人维修、保管期间或在停车场停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维修人、保管人、停车场应承担赔偿责任。
6、肇事车辆驾驶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对擅自进行与执行职务无关的活动而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7、肇事车辆驾驶员非执行职务且未经车主同意车主与驾驶员应承担赔偿责任。车辆合法占有人经车主同意又将车辆交与第三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合法占有人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8、机动车驾驶员与驾驶的机动车不属于同一单位驾驶员与使用机动车的受益单位为被告由受益单位首先垫付。
9、无偿借用车辆发生事故时由驾驶员与受益人为共同被告负责赔偿责任。
10、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其遗产继承人不放弃继承的作被告但只有所继承财产的额度内承担责任.遗产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的因没有遗产可供继承的继承人不能作被告。
11、客持票或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乘车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死亡的承运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原因造成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12、因紧急避险而引起的交通事故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是被告因紧急避险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紧急避险人作为共同被告车主或驾驶员所在单位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