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未达到残疾鉴定费谁付

导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交通事故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写出伤残评定申请书。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那么交通事故未达到残疾鉴定费谁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交通事故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写出伤残评定申请书。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关于交通事故未达到残疾鉴定费谁付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未达到残疾鉴定费谁付
交通事故未达到伤残的如果是交通管理部门委托鉴定的鉴定费由交通管理部门支付。如果是当事人委托的一般由委托人承担。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条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选择在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来鉴定。这样鉴定结果才能被司法机关认可。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3、从治疗医院借阅复印有关的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一)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二)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
(三)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四)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
交通事故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写出伤残评定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等)伤残及治疗情况(伤情鉴定、病历摘要)申请请求事项申请人、申请日期。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