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怎样

导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二)不满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二)不满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怎样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怎样
道路交通事故是依据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否存在过错划分责任的如果一方有过错另一方没有过错的由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不满交通事故认定书能起诉吗
(一)不满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下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申请复核”之规定可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具有可诉性。
(二)不满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三)申请复核的处理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