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多久能提车

导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那么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多久能提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关于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多久能提车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多久能提车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后五日内可以提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二、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的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