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降级和扣证能同时处罚吗

导读:
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那么交通事故中降级和扣证能同时处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关于交通事故中降级和扣证能同时处罚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中降级和扣证能同时处罚吗
1、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证降级是属于交通违法处罚的方式而驾驶证扣车是属于交通违法强制措施所以驾驶证降级和扣证不能同时进行。
2、法律依据
(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八条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扣留车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拖移机动车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收缴物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二、交警采取强制措施的程序有哪些
需要采取扣留车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行政强制措施的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四)、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由当事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
(五)、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当场交付当事人。
当事人拒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实施。交通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一式二联)存档联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