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四个原则

导读: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四大原则一、客观评定原则伤残鉴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那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四个原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四大原则一、客观评定原则伤残鉴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四个原则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四大原则
一、客观评定原则
伤残鉴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二、比照评定原则
遇有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标准以外的伤残程度者可根据伤残的实际情况比照标准中最相似等级的伤残内容和附录A的规定确定其相当的伤残等级。同一部位和同一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三、分别评定原则
伤者符合2处以上伤残等级的鉴定结论中应当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在全面规范人体伤残程度的同时该标准还建立了多等级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综合计算数学方法引入了肩关节复合体的概念并建立了功能丧失的计算方法为解决多处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计算及肩胛带伤残的评定问题提供了依据。在该标准实施后对多处伤害造成的多处伤残不再直接进行综合评定而是按受伤部位分别评定残级再根据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方法确定伤残赔偿指数计算出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
四、排除原伤病原则
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时应排除其原有伤、病等进行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