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鉴定时间的期限是多久
导读:
交通事故鉴定时间的期限是多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那么交通事故鉴定时间的期限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鉴定时间的期限是多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关于交通事故鉴定时间的期限是多久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鉴定时间的期限是多久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