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法院怎么问

导读:
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16条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民事诉讼法第236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那么债务纠纷法院怎么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16条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民事诉讼法第236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关于债务纠纷法院怎么问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务纠纷法院怎么问
在欠款纠纷中债权人在起诉前一定要收集好能说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如协议合同送货单提货单电话录音等等。对于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另外须注意对于收集的证据要及时一般是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否则可能对方已超过举证期限而不予质证。同时为了确保将来判决的执行、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在起诉之前或起诉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一)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二)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通常的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不规定发生经济诉讼时法院的管辖属地一旦发生经济诉讼行为必须按第24条之规定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去打官司。
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它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第216条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236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24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