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没有写上债权人的名字是否有效

导读:
第一百九十七条合同形式及主要条款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那么借款人没有写上债权人的名字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一百九十七条合同形式及主要条款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关于借款人没有写上债权人的名字是否有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借款人没有写上债权人的名字是否有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借据中没有载明债权人名字借据也没有债权人签字的借据一般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据要载明出借人并且要借款人签字才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条合同形式及主要条款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哪些借条不受法律保护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现实生活中借条也会被一些别有用心见钱眼开的人用来作为欺诈钱财的手段从而使你遭受救济损失。此外还有两个与出借款物有关的问题需要引起朋友们注意
一是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借款给对方。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在对方不还钱的情况下无法通过诉讼途径予以保护。
二是对约定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要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后两年内主张权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借款人在借款到期两年后向人民法院起诉却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情形的就会丧失胜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