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双方债权债务规定
导读: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那么买卖双方债权债务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关于买卖双方债权债务规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买卖双方债权债务规定
民法通则关于债权债务的规定
1、公民之间的借贷款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返还。
2、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如因利率发生纠纷应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考虑当地实际情况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处理。
3、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
4、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5、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二、合同法关于债权债务的规定
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条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