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能否一方承担债务
导读: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同时让债务人明白法院的裁判文书一旦生效债权人便可以凭判决书上认定的事实要求其偿还债务从而在心理上给当事人一个震慑。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法院对该债务则不宜进行实质审理而应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那么离婚案件中能否一方承担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同时让债务人明白法院的裁判文书一旦生效债权人便可以凭判决书上认定的事实要求其偿还债务从而在心理上给当事人一个震慑。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法院对该债务则不宜进行实质审理而应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关于离婚案件中能否一方承担债务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离婚案件中能否一方承担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也是首先遵从自愿原则的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决定各自的承担份额。协商成功的情况下由夫妻中的一方承担全部的债务是可以的。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
二、离婚案件中一方虚构债务如何应对
1、完善夫妻家事代理。夫妻之间仅相互享有日常家事代理权对于日常家事以外的重大事务如贷(借)款、租赁房屋、处分不动产等由于处理后果对另一方生活影响巨大共有权极易受到侵害因此必须以双方名义或在取得另一方授权的情况下进行处理否则另外一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除非当事人予以事后追认以此限制夫妻一方乱以个人名义出具虚假借据。
2、严格证据审查。从债务形成的时间、原因、地点、用途及借款的细节等进行引导。为了准确揭穿事实可以在对提出债务的一方进行详细询问后通知债权人亲自出庭作证(债权人作为证人在其出庭前不能让其旁听)与债务人对质从缜密询问细节的过程中发现债权人与债务人在陈述中的矛盾、破绽审查债务的真实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必要时可做笔迹鉴定。
3、释明虚构债务的后果。加强对诉讼当事人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告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要面临字迹鉴定及法庭质证一旦被认定为造假不仅要承担婚姻法第四十七条“不分、少分财产”的后果甚至还要承担伪证罪的刑事后果债权人故意作伪证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促使他们权衡轻重放弃违法行为。同时让债务人明白法院的裁判文书一旦生效债权人便可以凭判决书上认定的事实要求其偿还债务从而在心理上给当事人一个震慑。
4、债务另行处理。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法院对该债务则不宜进行实质审理而应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作为债务利害关系人应该注意收集和保护有关证据以便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及时举证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将另一方列为共同被告。如果“债权人”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只起诉一方的法院应将另一方追加为共同被告以充分保障另一方的知情权、辩论权、质证权和抗辩权等确保法院查明事实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