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变更债权债务怎么办

导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那么股权变更债权债务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关于股权变更债权债务怎么办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股东作为公司组成的重要部分在公司的决策和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公司股东转让债权的就需要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而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产生很多的债权债务股权变更也涉及到债权债务处理问题那么股权变更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一、股权变更债权债务怎么办
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履行出资责任后转让股权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不对公司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如果股东未履行出资责任转让股权的公司破产后有权要求未出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二十二条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