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父母生前债务子女是否需承担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债权债务当事人双方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保证合约的履行。债务人对到期债务不偿还而又不属于例外责任的执法机关可以强制其履行直至其破产清算。那么民法典中父母生前债务子女是否需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债权债务当事人双方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保证合约的履行。债务人对到期债务不偿还而又不属于例外责任的执法机关可以强制其履行直至其破产清算。关于民法典中父母生前债务子女是否需承担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父母生前债务子女是否需承担
民法典规定父母生前欠下的债务由父母的财产偿还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遗产的以继承遗产价值为限承担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债务清偿的原则
1、实际履行原则也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必须严格依约规定的标的完成各自应履行的义务。在合约的履行中不能以其他标的物代替合同的履行。不能用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方法代替合同的履行。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保证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当然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不能实际履行时也可酌情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
2、全面履行原则也称适当履行原则。债务人必须依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来履行债务而不得随意提前、迟延或更改履约方式。这样可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3、协作履行原则。债权债务当事人双方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保证合约的履行。
4、强制履行原则。债务人对到期债务不偿还而又不属于例外责任的执法机关可以强制其履行直至其破产清算。这样可促使企业强化经营管理增强法制意识有效地避免“债多不愁”的不正常现象。
5、履行的效益原则。指债务人在法律规定及债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可合理选择偿债期限与方式做到于人于已有利或于人无损、于已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