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合伙债务家属如何承担

导读:
我国立法基本是采取连带主义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后来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明确为连带主义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债务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联营各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对联营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那么民法典中合伙债务家属如何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我国立法基本是采取连带主义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后来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明确为连带主义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债务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联营各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对联营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关于民法典中合伙债务家属如何承担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合伙债务家属如何承担
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
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的自身发展出发无不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合伙债务由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型联营的债务由联营各方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清偿责任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无论是个人合伙还是法人合伙合伙人都应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合伙债务的清偿责任。
2、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对合伙人是否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存在不同的立法例主要体现为分担主义与连带主义区别。我国立法基本是采取连带主义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企业解散后合伙人对合伙债务仍负连带责任。合伙人之所以承担连带责任基于合伙财产的共有性质及合伙人对第三人的共同行为产生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不以当事人之间有无约定或有无相反约定为转移的法定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原对合伙型联营企业的债务并未规定联营各方对外必须承担连带责任。后来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明确为连带主义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债务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联营各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对联营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3、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的是补充清偿责任。
在确定以合伙财产和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债务的顺序上各国法律对此规定了两种不同的原则并存主义和补充连带主义。适用不同的原则所导致的责任截然不同在前者合伙人承担的是直接清偿责任在后者合伙人承担的是补充清偿责任。
二、合伙人清偿合伙债务的顺序
我国民法典没有对合伙财产和合伙人财产清偿合伙债务的顺序作出规定。
在我国长期司法实践中对此问题存在不少困惑。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合伙型联营企业规定“可先以联营体的财产清偿联营债务。”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立法已采取补充连带主义但是目前仍然有不少法官未能真正理解并存主义与补充连带主义的区别没能正确适用法律我们对此问题必须予以注意。
根据补充连带主义原则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不是直接清偿责任而是一种补充清偿责任即在穷尽合伙企业财产后仍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后方以合伙人其他财产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