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债务纠纷有效期多久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那么民法典中债务纠纷有效期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关于民法典中债务纠纷有效期多久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债务纠纷有效期多久
民法典规定债务纠纷有效期是3年从债权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超过诉讼期的债务人有不履行债务抗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二、债务人违约债权人能否行使优先受偿权
债务人违约债权人可行使优先受偿权。
所谓“优先受偿权”是指债权人就债务人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在债务人不履行或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从债务人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折价、拍卖、变卖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在行使优先受偿权时要将折价、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先行支付工资、抚恤金和征纳税款有剩余款项的才能用来清偿债权人的费用。
同时债权人能够要求优先清偿费用非范围只包括如下这些费用
(1)债权本息
(2)债务人迟延履行债务而造成债权人的损失
(3)债权人保管、变卖抵押物所支出的的必要费用
(4)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或者提起诉讼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如果抵押物的价值不足与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剩余部分债务仍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但这时属于一般债权了不能获得优先受偿权。
当然了要是抵押物价值超过债务的债权人应该将剩余的钱返还给债务人或者担保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