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是否可以保全债务人配偶财产
导读: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诉前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起诉以前诉讼程序尚未开始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执行前执行开始后不能申请诉讼保全。那么民法典中是否可以保全债务人配偶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诉前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起诉以前诉讼程序尚未开始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执行前执行开始后不能申请诉讼保全。关于民法典中是否可以保全债务人配偶财产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是否可以保全债务人配偶财产
民法典对是否可以保全债务人配偶财产没有典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的范围限于申请或者与案件有关的财产所以配偶财产属于上述情形的可以申请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二、财产保全的方式
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
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在申请书中说明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
诉前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起诉以前诉讼程序尚未开始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执行前执行开始后不能申请诉讼保全。
执行前保全时间是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状况不申请保全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5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