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离婚前所欠债务如何界定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对债权人而言该项债务仍为连带债务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问题做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那么民法典中离婚前所欠债务如何界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对债权人而言该项债务仍为连带债务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问题做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关于民法典中离婚前所欠债务如何界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离婚前所欠债务如何界定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之间共同签名或者追认的债务是属于共同的债务或者夫妻一方为家庭付出所担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否则是属于个人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两个共同的债务怎么偿还
1、离婚时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
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所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在此情形下双方的债务清偿协议除经债权人同意并免除其连带责任外仅具有对内的效力不过是双方约定各自分担的债务份额并不因此而产生对外的效力。离婚后对债权人而言该项债务仍为连带债务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3、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能力及照顾女方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判决双方按一定比例承担债务或者让具有较强经济能力的一方单独承担债务。在此情形下法院判决确定的是双方各自分担的债务的份额也仅具有对内效力并不能因此而认为法院的判决具有将连带债务变更为按份债务的确定力。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问题做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4、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离婚后一方因清偿超过自己分担部分的给付额致另一方同免对债权人的清偿责任有权向另一方请求偿还其各自分担的部分。此即连带债务人间的求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