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质押出质人与债务人连带责任吗
导读:
债务人被宣告失踪的可以向其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质物返还及质权实现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但各国的立法大都有关于质押担保范围的规定。但法律对质押担保范围的规定属于任意性规范当事人在约定时可予以增删。那么权利质押出质人与债务人连带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务人被宣告失踪的可以向其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质物返还及质权实现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但各国的立法大都有关于质押担保范围的规定。但法律对质押担保范围的规定属于任意性规范当事人在约定时可予以增删。关于权利质押出质人与债务人连带责任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权利质押出质人与债务人连带责任吗
权利质押出质人以其质押的股权承担债务。所以出质人要承担履行债务的责任。债务人被宣告失踪的可以向其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六条质物返还及质权实现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股权质押效力
股权质押的效力是股权质押制度的核心内容。股权质权的效力是指质权人就质押股权在担保债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质权对质押股权上存在的其他权利的限制和影响力。
(一)股权质押对所担保债权范围的效力
1、因权利质押法律未作特别规定的准用动产质权的有关规定所以与动产质权相同股权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一般由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但各国的立法大都有关于质押担保范围的规定。主要包括主债权、利息、迟延利息、实行质权的费用及违约金。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2、法律对质押担保范围的规定有两方面的作用为当事人约定担保范围提供参考或者说提供范本在当事人对质押担保范围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援以适用。但法律对质押担保范围的规定属于任意性规范当事人在约定时可予以增删。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担保范围所作的约定与法律规定不一致时应从其约定。
(二)股权质权对质物的效力
股权质权对质物的效力范围一般应包括
1、质物。即出质股权。质物是质权的行使对象当然属于质权的效力范围。
2、孳息。即出质股权所生之利益。主要指股息、红利、公司的盈余公配等。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但该条之规定仍是一种任意性规范“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