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离婚后一方的债务如何认定
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种情况下夫妻共同债务将通过清偿消除。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处理夫妻问题的债权人对夫妻共同债务仍有主张男女双方权利的权利。离婚后因一方清偿超过其份额的款项另一方免于清偿债权人有权要求对方偿还其份额。那么民法典中离婚后一方的债务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种情况下夫妻共同债务将通过清偿消除。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处理夫妻问题的债权人对夫妻共同债务仍有主张男女双方权利的权利。离婚后因一方清偿超过其份额的款项另一方免于清偿债权人有权要求对方偿还其份额。关于民法典中离婚后一方的债务如何认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离婚后一方的债务如何认定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是因夫妻共同生活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或者未经共同协商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依民法典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两个共同的债务怎么偿还
1.离婚时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已经达到清算期的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清偿债务后剩余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分割。这种情况下夫妻共同债务将通过清偿消除。
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属于对方或者离婚时共同债务尚未到期一方或者双方不愿提前清偿的双方应当承担的共同债务份额由双方协议确定。这种情况下双方的债务清偿协议只有内部效力除债权人同意和免除其连带责任外但为双方约定的债务份额不具有外部效力。离婚后对于债权人来说债务仍然是连带的债权人对夫妻共同债务仍然有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的权利。
3.双方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情况和能力本着照顾女方和直接抚养子女的原则裁定双方按一定比例承担债务或让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单独承担债务。本案中法院的判决确定了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份额仅具有内部效力不能认为法院的判决具有将连带债务转为部分债务的确定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处理夫妻问题的债权人对夫妻共同债务仍有主张男女双方权利的权利。
4.一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依据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要求赔偿。离婚后因一方清偿超过其份额的款项另一方免于清偿债权人有权要求对方偿还其份额。这是共同债务人之间的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