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必须提供债权债务关系吗
导读:
所以办理质押登记时需要提供质押合同、股权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凭证等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比如债权人拒绝接受债务人的全面适当履行等。那么股权质押必须提供债权债务关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所以办理质押登记时需要提供质押合同、股权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凭证等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比如债权人拒绝接受债务人的全面适当履行等。关于股权质押必须提供债权债务关系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股权质押必须提供债权债务关系吗
质押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有效的质押合同才有效。所以办理质押登记时需要提供质押合同、股权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凭证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实现质权需要什么条件
1、质权须有效存在。
2、出现实现质权的情形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如果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3、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既包括没有清偿全部债务也包括尚有部分债务没有清偿因为依据质权的不可分原则债务人虽然只有部分债务未履行质权人仍然可以对全部质押财产主张实现质权。
4、对于债务未清偿非因债权人方面的原因而造成。若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是由债权人一方当事人的原因造成则质权人不得实现其质权。比如债权人拒绝接受债务人的全面适当履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