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减资前的债务如何认定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减资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那么民法典中减资前的债务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减资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关于民法典中减资前的债务如何认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减资前的债务如何认定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需要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收到通知后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为债务提供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减资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减少注册资本应该做的工作及程序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做以下工作
1、股东会决定。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自股东会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对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进行验资。
6、收集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起草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7、根据其它相关规定减少注册资本涉及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当修改公司章程。
8、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9、全体股东足额缴纳出资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