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公司和清算债务是同时做的吗

导读: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一般解散的原因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公司法规定强制解散公司的原因主要有主管机关决定。那么解散公司和清算债务是同时做的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一般解散的原因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公司法规定强制解散公司的原因主要有主管机关决定。关于解散公司和清算债务是同时做的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解散公司和清算债务是同时做的吗
解散公司和清算债务不是同时进行的公司解散后应该先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编制资产负责表制定清算方案然后再清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哪些
一般解散的原因是指只要出现了解散公司的事由公司即可解散。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一般解散的原因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但在此种情形下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继续存在并不意味着公司必须解散。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强制解散的原因
强制解散的原因是指由于某种情况的出现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命令公司解散。公司法规定强制解散公司的原因主要有
(1)主管机关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解散的决定该国有独资公司应即解散。
(2)责令关闭。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
(3)被吊销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