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续签担保人不签字怎么办
导读:
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约定的期限过短从主债务履行届满的次日起计算除上述情形外如果约定了保证期间的按照约定的开始日期确定起算点。若属于分期履行的债务应当自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那么借条续签担保人不签字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约定的期限过短从主债务履行届满的次日起计算除上述情形外如果约定了保证期间的按照约定的开始日期确定起算点。若属于分期履行的债务应当自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关于借条续签担保人不签字怎么办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借条续签担保人不签字怎么办
1、出借人和借款人续签借条延长借款期限的担保人不签字的视为不同意延长担保期限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的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
二、怎样确定保证期间的起算点
1、根据保证合同成立时主债务履行期限是否已经届满
若届满则从保证合同生效时计算。
若未届满则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2、保证合同是否约定了保证期间。
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约定的期限过短从主债务履行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除上述情形外如果约定了保证期间的按照约定的开始日期确定起算点。
3、特殊情形下保证期间的起算点
若没有约定履行期限或者约定不明时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若属于分期履行的债务应当自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债务人预期违约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承担预期违约责任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