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适合同居关系吗
导读:
赠与协议适合同居关系吗《民法典》于2022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合同法》生效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以同居生活、相互照顾为目的而缔结的附条件的赠与协议。所附的解除条件即是解除同居关系。赠与是发生在同居期间的,应当适用同居期间财产的处理方式处理财产,我国关于同居期间的赠与的法律属于空缺,我国法律规定了,同居前的赠与是比照一般赠与予以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一般共有处理。那么赠与合同适合同居关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赠与协议适合同居关系吗《民法典》于2022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合同法》生效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以同居生活、相互照顾为目的而缔结的附条件的赠与协议。所附的解除条件即是解除同居关系。赠与是发生在同居期间的,应当适用同居期间财产的处理方式处理财产,我国关于同居期间的赠与的法律属于空缺,我国法律规定了,同居前的赠与是比照一般赠与予以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一般共有处理。关于赠与合同适合同居关系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赠与协议适合同居关系吗
《民法典》于2022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合同法》生效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以同居生活、相互照顾为目的而缔结的附条件的赠与协议。所附的解除条件即是解除同居关系。如果解除条件成立,则赠与行为失去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解除,赠与的财物应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如果受赠人拒不返还,继续占有,则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
赠与是发生在同居期间的,应当适用同居期间财产的处理方式处理财产,我国关于同居期间的赠与的法律属于空缺,我国法律规定了,同居前的赠与是比照一般赠与予以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一般共有处理。那同居期间的赠与该如何处理在同居前的赠与处理方法是比照赠与关系予以处理,那么在同居期间所发生的赠与行为也应当比照赠与关系予以处理,不能因为双方有同居关系而否认赠与的效力,只要受赠方接受了赠与财产,赠与财产已经实际交付了,如动产已经转移占有了,不动产已经过户登记了,那么就赠与合同就已经生效了。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收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2022.1.1生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