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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有哪些利弊

赵金保律师2022.01.30188人阅读
导读:

有资料显示,在苏南地区外来的打工女工中,40%有婚前性行为或未婚同居经历,在广州外来打工女工中,60%有婚前性行为或未婚同居经历。我国的法律中,对未婚同居也是既不提倡也不反对,既不保护也不惩罚,既不赞扬也不否定。虽然这样,有关专家还是指出要慎重对待同居,特别是一些女性。也就是说,2/3的同居关系没有走向婚姻。当我们在采访未婚同居的人们时,虽然他们的神情有些尴尬,但以这种方式生活的他们都有各自不同的理由。那么未婚同居有哪些利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有资料显示,在苏南地区外来的打工女工中,40%有婚前性行为或未婚同居经历,在广州外来打工女工中,60%有婚前性行为或未婚同居经历。我国的法律中,对未婚同居也是既不提倡也不反对,既不保护也不惩罚,既不赞扬也不否定。虽然这样,有关专家还是指出要慎重对待同居,特别是一些女性。也就是说,2/3的同居关系没有走向婚姻。当我们在采访未婚同居的人们时,虽然他们的神情有些尴尬,但以这种方式生活的他们都有各自不同的理由。关于未婚同居有哪些利弊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因为同居而让彼此爱得更深,最终走向婚姻的殿堂,这恐怕是大多数选择同居的年轻人所向往的结局。”方小姐接着说,“但现实往往不按人们的想像去发展。我的一个女朋友,刚开始也是和男友同居,不久女孩怀孕了。就在他们快谈婚论嫁时,男孩忽然提出分手,原因就是男孩又遇见了一个他认为更适合他的女孩。没办法,女孩只好含着泪到医院做了手术,这对她的影响很大,一度情绪很坏。”相反,许先生却认为婚前同居磨练了他们的婚姻,是件好事,“我结婚前,曾经和爱人同居了四年。很幸运,同居使我们走向了婚姻。当初我们决定同居也是经过了很认真的考虑的。选择同居,也是选择了一种别样的严肃——对彼此感情的严肃。同居,不仅含了两人对彼此生活习惯的适应,对长期共同生活的接受程度,更包含着对彼此更深刻地认识。共同的生活,使我们完全暴露了自己。我们的一切都毫无保留也不可避免地在对方面前展示出来。四年的生活中,我们就是这样不断地适应和改变着。生活中如此,在事业上也是如此,甚至人生观、世界观,都会在交流中不断地从争执到统一。因为同居,我们可以异常清晰地充分观察对方。终于在无数次的反复之后,我们都没有感觉厌倦,并且在各方面都达到了高度的一致,所以我们结婚了。因为有了婚前的了解,我们对未来的婚姻胸有成竹,我们不需经历‘爱情半衰期’,甚至不需要磨合。”

从我们采访和了解的情况来看,未婚同居现象目前在我国已经普遍存在,且呈快速上升趋势,尤其在大中城市,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宽容和认可。新一代年轻人把同居当作一种“时尚”。有资料显示,在苏南地区外来的打工女工中,40%有婚前性行为或未婚同居经历,在广州外来打工女工中,60%有婚前性行为或未婚同居经历。我国的法律中,对未婚同居也是既不提倡也不反对,既不保护也不惩罚,既不赞扬也不否定。虽然这样,有关专家还是指出要慎重对待同居,特别是一些女性。因为同居对于男性和女性的影响是很不相同的。美国有研究表明,曾与女人同居的男人中只有1/3的人后来和那个女人结了婚。也就是说,2/3的同居关系没有走向婚姻。最终没能结婚的那2/3的女性情况如何呢?曾和一位男子同居的经历像年轮一样刻在自己心里和身上,很难很快地走出并摆脱它带来的影响,一切得重新开始并十分艰难。

当我们在采访未婚同居的人们时,虽然他们的神情有些尴尬,但以这种方式生活的他们都有各自不同的理由。有人说,虽然人们有选择生活方式的自由,但在同居现象的背后隐藏着对感情的迷惑和不信任,是否缺少一份直面婚姻的勇气呢?有专家认为,这种相对自由状态中有不负责任的因素存在,现代年轻人由于社会的竞争压力而感到浮躁和迷茫而不愿付出,未婚同居的状态使人更多地去设想自己而不是两个人的未来,这实际上更让他们对婚姻缺乏信心而造成认识上的误区,以为婚姻仅仅是索要而增加对婚姻的期望值。对于一个法制化社会来说,婚姻生活中的财产划分和拥有孩子的权利是有法律规定的,这些婚姻中的事情在未婚同居的人群中也会遇到,一旦分道扬镳时的痛苦会比离婚更少吗?可能只是少一道手续而已吧。“因为中国是个有着几千年文明的古国及未婚同居后又分手对双方特别是女方的伤害,所以从总的趋势看,人们对未婚同居还是反对多于赞同。针对越来越多的未婚”同居族“,有人甚至呼吁立法规范。”有社会学家在谈到这一问题时却有另一番见解,“应该说,同居还是有一些好处的。因为同居的过程本身就是男女双方互相了解、磨合的过程,慢慢地两个人都能感觉到和他(她)在一起会不会幸福。一旦分手,同居的人比结婚的人付出代价小得多,‘结婚’这个词的含义远不只两个人生活在一起那么简单,一旦离婚在社会舆论、经济、感情上付出很大。而同居者他们不必为经济、感情上付出太大,因为许多年轻人之所以选择分手,也意味着对他们的将来并不乐观。这里有一点应该注意,同居者付出的代价主要是在社会舆论方面,尤其是女性要背负比男性更多的社会压力。一般人们会指责她丧失童-贞,但这其实没有道理,因为她(他)要同居是他们的生活方式,童-贞也并不只针对女性才有,男性同样也有,社会不该用双重标准评价同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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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婚同居有哪些利弊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未婚同居有哪些利弊

    内容:有资料显示,在苏南地区外来的打工女工中,40%有婚前性行为或未婚同居经历,在广州外来打工女工中,60%有婚前性行为或未婚同居经历。我国的法律中,对未婚同居也是既不提倡也不反对,既不保护也不惩罚,既不赞扬也不否定。虽然这样,有关专家还是指出要慎重对待同居,特别是一些女性。也就是说,2/3的同居关系没有走向婚姻。当我们在采访未婚同居的人们时,虽然他们的神情有些尴尬,但以这种方式生活的他们都有各自不同的理由。那么未婚同居有哪些利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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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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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婚同居子女要给抚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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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未婚同居子女要给抚养费吗

    内容:根据《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父母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有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同时,《婚姻法》还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有明确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无明确规定的适用婚生子女的规定。这主要是考虑到有配偶一方在同居的问题上存在更大的过错,而且有配偶一方往往已有婚生子女,而同居的另一方可能是单身,没有子女的情况。那么未婚同居子女要给抚养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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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婚同居期间的债务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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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未婚同居期间的债务怎么处理

    内容:未婚同居期间的债务怎么处理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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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婚同居关系子女是否也要给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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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婚同居关系子女是否也要给抚养费

    内容:《婚姻法》还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综上,是否登记结婚,与孩子抚养没有关系。一方抚养孩子的,另一方要拿抚养费,未婚同居关系子女也要给抚养费。因此男女双方对在同居生活期间生育的子女都有抚养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那么未婚同居关系子女是否也要给抚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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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房后的的房产证写夫妻名字利弊

    内容:从个人安全的角度来进行分析的话,我们可以发现在房产证写夫妻名字利弊,很大一部分人对于婚姻的了解不够清晰,如果房产证上没有写上自己的名字的话,就会感到极其不安,特别是在当下房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房子对于任何人任何家庭来说都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经济投入。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们总是担心如果感情破裂或者对方变心的话,房子就会成为彼此争论的焦点,在房产证上写上双方的名字,可以给彼此带来安全感。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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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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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婚同居所生女孩由谁抚养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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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未婚同居所生女孩由谁抚养

    内容:但刘某对其已支付13000元未能提供证据予以证实。海安县人民法院缺席审理后认为:肖某与刘某在刘某尚未达到法定婚龄时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事后亦未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故双方之间形成同居关系,本案是一起因同居而引起的财产和抚育纠纷案。肖某因生育产生的住院费、抢救费、医疗费和所生小孩住院期间产生的费用,是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应当由肖某与刘某共同负担。那么未婚同居所生女孩由谁抚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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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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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婚同居导致生子,男方拒付抚养费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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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未婚同居导致生子,男方拒付抚养费

    内容:未婚同居导致生子,男方拒付抚养费女方未婚同居,非婚生子;如今,被人抛弃妻子;她想告他,能不能告他缴纳孩子抚养费?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如果父母仍不承担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进行审理。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先行裁定,裁定义务人先行支付抚养费,以保障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生活。义务人拒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比如从义务人的工资中扣留其应当支付的抚养费。那么未婚同居导致生子,男方拒付抚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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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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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婚同居死亡后遗产如何办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未婚同居死亡后遗产如何办

    内容:未婚同居按法定继承没有继承权。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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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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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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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婚同居有了孩子如何争取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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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未婚同居有了孩子如何争取抚养权

    内容:未婚同居有了孩子如何争取抚养权一般情况下,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较大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第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第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那么未婚同居有了孩子如何争取抚养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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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子女抚养费一次性给付有什么利弊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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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离婚时子女抚养费一次性给付有什么利弊

    内容:离婚时子女抚养费一次性给付有什么利弊一、义务主体的责任不平等。父母离婚确定子女抚养费一次性给付的办法,从形式上说体现了民法典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但也存在一个明显的问题,抚养费数额不足或者数额太大,义务主体一时承受不了,往往是象征性地给付一定数额,以后就置之不理,与实际抚养子女所需金额差距甚大。实际承担抚养责任的一方一次性取得子女的抚养费用,抚养者有可能将抚养费挪作它用,如用于治病、还债甚至赌博等不法行为,而不能真正用于子女的抚养。那么离婚时子女抚养费一次性给付有什么利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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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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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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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谁来抚养未婚同居所生的孩子呢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谁来抚养未婚同居所生的孩子呢

    内容:但刘某对其已支付13000元未能提供证据予以证实。海安县人民法院缺席审理后认为:肖某与刘某在刘某尚未达到法定婚龄时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事后亦未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故双方之间形成同居关系,本案是一起因同居而引起的财产和抚育纠纷案。肖某因生育产生的住院费、抢救费、医疗费和所生小孩住院期间产生的费用,是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应当由肖某与刘某共同负担。故肖某要求刘某给付小女儿抚育费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抚育费数额应当按照小女儿的实际需求、刘某的经济承受能力、当地儿童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那么谁来抚养未婚同居所生的孩子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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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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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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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婚同居子女抚养权怎么争取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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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未婚同居子女抚养权怎么争取

    内容:未婚同居子女抚养权怎么争取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规定在《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当然,都是一些基本原则性的规定,大体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那么未婚同居子女抚养权怎么争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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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子女抚养费一次性给付的利弊有哪些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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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离婚时子女抚养费一次性给付的利弊有哪些

    内容:离婚时子女抚养费一次性给付的利弊有哪些一、义务主体的责任不平等。父母离婚确定子女抚养费一次性给付的办法,从形式上说体现了婚姻法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但也存在一个明显的问题,抚养费数额不足或者数额太大,义务主体一时承受不了,往往是象征性地给付一定数额,以后就置之不理,与实际抚养子女所需金额差距甚大。实际承担抚养责任的一方一次性取得子女的抚养费用,抚养者有可能将抚养费挪作它用,如用于治病、还债甚至赌博等不法行为,而不能真正用于子女的抚养。那么离婚时子女抚养费一次性给付的利弊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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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未婚同居关系子女是否需要给抚养费

    内容:《婚姻法》还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综上,是否登记结婚,与孩子抚养没有关系。一方抚养孩子的,另一方要拿抚养费,未婚同居关系子女也要给抚养费。因此男女双方对在同居生活期间生育的子女都有抚养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那么未婚同居关系子女是否需要给抚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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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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