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因继承取得物权有哪些规定

导读: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那么民法典的因继承取得物权有哪些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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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的因继承取得物权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关于因继承取得物权,《民法典》规定了取得物权的时间,是从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的。
二、法定继承的顺位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