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有困难的继承人是不是应多分
导读:
按法定继承一般以使该继承人能保障其基本生活为原则标准。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只是概括地说明要“对生活有困难的继承人要予以照顾”,但未言明照顾的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对这一问题一般是根据遗产的数量、其他继承人的生活状况等因素,区别情况,具体对待。第一种情况,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数额较大,继承人又不多,大家均分后的份额,足以满足需照顾的继承人的一般需求,则就可以按均分处理。那么生活有困难的继承人是不是应多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按法定继承一般以使该继承人能保障其基本生活为原则标准。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只是概括地说明要“对生活有困难的继承人要予以照顾”,但未言明照顾的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对这一问题一般是根据遗产的数量、其他继承人的生活状况等因素,区别情况,具体对待。第一种情况,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数额较大,继承人又不多,大家均分后的份额,足以满足需照顾的继承人的一般需求,则就可以按均分处理。关于生活有困难的继承人是不是应多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生活有困难的继承人是不是应多分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而且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多分。按法定继承原则在适用这一款时,一定要注意到受照顾的继承人必颓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该继承人的生活确有特殊困难。特殊困难不是指在继承人中一般地比较哪一个人的生活困难些,而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所以给予一定的救济。二是该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是缺乏劳动能力导致继承人的生活特别困难,如果继承人是有劳动能力的,就不能适用这一条款。所以这种继承人一般都是老弱病残的情况。
多分遗产应该如何操作,这不能过分机械,要根据遗产总额和需要照顾的继承人的具体情况而定。按法定继承一般以使该继承人能保障其基本生活为原则标准。如果遗产不多,就应加大其继承遗产的比例,使其生活的基本要求能得到满足。如果遗产数额较大,按继承人数均分能得到的份额就足以满足该继承人生活的基本要求,那么就没有必要超出其他继承人太多,只要稍加照顾就可以了。
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只是概括地说明要“对生活有困难的继承人要予以照顾”,但未言明照顾的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对这一问题一般是根据遗产的数量、其他继承人的生活状况等因素,区别情况,具体对待。
第一种情况,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数额较大,继承人又不多,大家均分后的份额,足以满足需照顾的继承人的一般需求,则就可以按均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