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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什么

张嘉娱律师2022.01.31699人阅读
导读:

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如何的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收养关系形成以后,被收养人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消除。如何确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婚姻法对在什么情况下继父母与继子女才算形成抚养关系没有作出明确规定。那么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如何的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收养关系形成以后,被收养人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消除。如何确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婚姻法对在什么情况下继父母与继子女才算形成抚养关系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关于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如何的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养子女。收养关系是人们之间经过协议,收养人领养送养人的子女作为自己子女的法律行为。收养关系形成以后,被收养人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消除。至于已经形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应注意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双方虽未办理收养的法律手续,但存在抚养教育、赡养扶助的事实;

(2)双方以父母子女相称,亲朋也知道他们是养父母子女关系;

(3)养子女与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已经消除。具备以上条件的,才能互相继承。

在处理养子女继承纠纷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确认养子女继承权的前提是看他们同被继承人是否依法确立了收养关系。

2、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条件基本相同时,继承份额相同。

3、养子女对生父母的遗产没有继承权。

4、养子女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又对生父母赡养较多的,除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5、解除了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不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6、尚未正式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仍然享有继承权。

如何确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关系

婚姻法对在什么情况下继父母与继子女才算形成抚养关系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理论上,也尚未形成统一的观点。比如有如下几种观点:

(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

(2)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的照料与抚养;或者虽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父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或者成年继子女事实上长期赡养扶助继父母。

(3)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

(4)判断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主要标准是继父母是否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如果未承担任何费用,即使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亦不能认为他们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而只是一种姻亲关系。

我们认为,确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的标准是:第一,未成年的继子女随生父与继母或随生母与继父共同生活,即有抚养事实。如继子女已成年,即便随生父与继母或随生母与继父一起生活,也不能认为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第二,继父母对未成年继子女的抚养事实要持续一定时间。下面,就这两个标准,分别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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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父母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若是有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若是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当协商,协商不了的,应当起诉,并提供自己抚养孩子比对方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证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有抚养关系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有抚养关系

    内容:子女与继父或继母之间是否有抚养关系1.没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或母子女关系。子女已经独立生活,或虽未成年,但未与继母(父)共同生活,而是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生活,由他们抚养教育,继母(父)并未分担抚养费。在这种情况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只形成了婚条关系,是因生母(父)与继父(母)的结婚而产生的亲属关系。受到继父(母)的抚养教育,或虽未共同生活,但由继父(母)负担其生活费、教育费的全部或一部分,在亲属关系上,除属于姻亲外还属于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继父母子女之间有无抚养关系,决定了各自在法律上所产生的后果也不同。那么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有抚养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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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规定继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1、需要证明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抚养事实;2、需要有证据证明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长时间生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抚养关系的形成条件是什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抚养关系的形成条件是什么

    内容: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抚养关系的形成条件是什么1、继父母、继子女的含义继父母是指子女的生父母离异或方死亡后与其生父或生母再婚的人。继子女是指与离异或丧偶者结婚对方与前夫或前妻所生的子女。可见继父母与继子女均是因婚姻关系而产生但没有自然血缘关系故属于姻亲。判断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主要标准是继父母是否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那么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抚养关系的形成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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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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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对父母子女关系的影响及离婚后的子女抚养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离婚对父母子女关系的影响及离婚后的子女抚养

    内容:婚姻关系的解除,只是夫妻双方的基于婚姻而存在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归于消灭,但父母与子女之间存有的血亲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这是离婚后父母子女身份关系在法律上的基本界定。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母哪一方生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本法关于父母子女权利义务的规定仍然适用,不能因父母离婚而受到影响。继父或继母愿意继续抚养继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养父母离婚后,养子女无论由养父或养母抚养,仍是养父母双方的养子女。那么离婚对父母子女关系的影响及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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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形成扶养关系的继母与继子女之间,互为彼此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何谓继父母子女关系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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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谓继父母子女关系

    内容:继父母子女关系是指由于生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带子女再婚或生父母离婚后另行再婚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其可分为以下两类:一是由共同生活的法律事实形成的拟制血亲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二是直系姻亲的继父母子女关系,这仅是一种伦理上的意义。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原则上不能解除,且不受继子女的生父与继母、继父与生母间婚姻关系消灭的影响,因为其已形成了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对受其抚养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则继父、继母与继子女间的拟制血亲关系解除,仍由生父母抚养。那么何谓继父母子女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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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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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对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权利义务是如何规定的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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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法律对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权利义务是如何规定的

    内容:《婚姻法》第21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那么法律对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权利义务是如何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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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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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母未尽抚养义务,子女是否需要承担赡养义务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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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继母未尽抚养义务,子女是否需要承担赡养义务

    内容:继母十分生气,指责李某不尽赡养义务。而李某也觉委屈,认为自己未受其抚养,从法律上没有义务再给其生活费。《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作了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由此可见,继父母和继子女间如果形成了抚养关系,即已经转化成为拟制血亲,则继子女须对其继父母承担赡养义务,反之则不必承担。本案看,李某是否应对继母尽赡养义务需以继母是否对李某进行过抚养教育为前提。从李某反映的情况,李某父亲再婚时,李某已成年并参加了工作,继母没有抚养教育过李某,因此,李某也没有赡养继母的法律义务。那么继母未尽抚养义务,子女是否需要承担赡养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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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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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拟制血亲关系是指相当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时双方互为彼此的第一法定继承人。继子女应当赡养继父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 继子女继承权相关法律规定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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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继子女继承权相关法律规定

    内容:继子女继承权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子女在目前的社会比较常见,由于父母一方离婚或死亡,双方或一方再行结婚,子女同其生母或生父再婚后的夫或妻即为子女关系。一般从以下几个因素来考虑确定继子女的继承权:一、继子女的继承权条件。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没有尽过什么赡养义务,没有形成扶养关系,彼此之间也就不存在继承权问题了。那么继子女继承权相关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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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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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若学校是私立学校,或者老师公立学校中的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老师与学校之间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关系;若是学校是公立学校,老师属于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属于人事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拟制血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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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拟制血亲吗

    内容:可见,继父母与继子女均是因婚姻关系而产生,但没有自然血缘关系,故属于姻亲。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是拟制血亲关系。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只能通过法院的调解协议或者判决解除。在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时,继父或继母有权要求继子女补偿在共同生活期间或在抚养期间所支出的抚育费。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形成,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那么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拟制血亲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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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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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继承关系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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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继承关系

    内容:对于相互之间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由于本身无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因此,当生父与继母、生母与继父解除时,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姻亲关系自然也解除,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生父母离婚,并不消除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完全可以在继承继父母遗产的同时对其生父母享有继承权,如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或继母与生母或生父离婚,未成年继子女被生父或生母一方带走而继父或继母又终止抚养的(继父或继母愿意继续抚养的除外),原已形成的抚养关系终止,继父母子女间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继父母子女间无相互继承权。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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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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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抚养关系,继子女没有赡养继母的义务。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典》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由于继子女和继母之间并不构成抚养与被抚养的关系,所以继子女并无赡养继母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哪些继父母子女关系是可以解除的?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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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哪些继父母子女关系是可以解除的?

    内容:由于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上的效力有所不同,因此这种关系是否能够解除,应根据不同情况作不同的区分。生父母中的另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领回的,该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的关系解除。除以上情形外,即使继父与生母或继母与生父的婚姻关系终止,或者继子女成年后另组家庭,因长期共同生活而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的关系都是不能自然解除的。一方如要求解除关系,必须通过诉讼的途径,由人民法院视具体情况作出是否解除的调解或判决。那么哪些继父母子女关系是可以解除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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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父母离婚后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能继承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继父母离婚后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能继承

    内容:我国《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存在相互继承遗产的关系,这里的前提是“有抚养关系”。我国《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子女。”而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则是一种在继父母合法婚姻存在期间,法律上确认相当于血亲的抑制血亲,实际上并无血缘关系。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那么继父母离婚后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能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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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中继父与继子女是否构成抚养关系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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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民法典中继父与继子女是否构成抚养关系

    内容:《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现实生活中,有的继子女已经成年并可独立生活,在法律层面上,继父母对继子女不再具有抚养义务。即使继父母在生活上仍对其照料或资助,也不会形成法律意义上的抚养关系。(二)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父母承担了继子女的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是认定形成抚养关系的关键。那么民法典中继父与继子女是否构成抚养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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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离婚后继父还一定要支付继子女的抚养费吗

    内容:二、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第27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的有关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他们之间只是法律拟制的血缘关系,但这种拟制的抚养关系,并不能消除继子女与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那么离婚后继父还一定要支付继子女的抚养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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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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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什么

    内容: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如何的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收养关系形成以后,被收养人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消除。如何确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婚姻法对在什么情况下继父母与继子女才算形成抚养关系没有作出明确规定。那么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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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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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离婚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

    内容:民法典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子女。离婚后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关系因继父母与生父母结婚而形成,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典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那么离婚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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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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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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