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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继承权有哪些条件

杨一凡律师2022.01.31316人阅读
导读: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那么取消继承权有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关于取消继承权有哪些条件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取消继承权有哪些情况

一、取消继承权有两种情况:一是被继承人以遗嘱或者遗赠的方式指定了财产继承人,而遗嘱以外的其他继承人的继承权自然被取消,这是由被继承人的主观意思决定的,也是法律给予被继承人的权利;二是,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这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主观行为造成的。

二、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无偿取得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的权利。这种行为是出自继承人自身内心意思的真实表示;丧失继承权,是继承人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行为之一,经人民法院认定并作出判决而被剥夺其继承权,这种被剥夺是依法强制执行的,不以被剥夺人的意志为转移。

三、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其效力可以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而丧失继承权则可以发生后继承开始之后,也可以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前,其表示的方法是以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的形式。

四、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放弃自己继承的一种权利,它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只要自己诚心的放弃表示即可,而丧失继承权是依法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这种被剥夺必须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严格的法定限制,除此不能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五、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可以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收回,但需经人民法院依据其提出的理由作出决定;而丧失继承权一旦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则不能改变。

相关法律条文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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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妇在什么条件下放弃继承权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夫妇在什么条件下放弃继承权

    内容:夫妻在什么条件下放弃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继承权的放弃,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继承权继承权公证的丧失,又称继承权的剥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那么夫妇在什么条件下放弃继承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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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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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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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现继承权要具备哪些条件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实现继承权要具备哪些条件

    内容:3、继承权实现的内容是合法的,没有侵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那么实现继承权要具备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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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丧失继承权的继承人恢复继承权应满足的条件是:在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等几种法定情形中,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房产继承的主要条件是什么房屋继承权的主要条件是什么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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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房产继承的主要条件是什么房屋继承权的主要条件是什么

    内容: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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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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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取消房产继承权应满足的条件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等。且后三种情形,被继承人表示谅解,将继承人列为继承范围的,则不丧失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在遗产继承产生哪些条件时可以适用法定继承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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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在遗产继承产生哪些条件时可以适用法定继承

    内容:在遗产继承出现下列情况时,适用法定继承:一、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没有合法遗嘱的情况下;二、遗嘱的继承人、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失去效力的情况下;三、遗嘱的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四、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五、遗嘱的受赠人表示放弃赠与的情况下;六、遗嘱的受赠人丧失受赠权的情况下;七、遗嘱不合法或因故而全部有效的情况下;八、遗嘱部分无效情况下无效部分的遗产;九、未涉及遗产处理的遗嘱,继承人对遗产的处理;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赠人不履行遗嘱中的合法义务,被人民法院决定取消继承或受赠权的情况下;十一、遗嘱中为胎儿保留的特定遗产份额,出那么在遗产继承产生哪些条件时可以适用法定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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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会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侵吞遗产可否取消继承权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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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侵吞遗产可否取消继承权

    内容: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那么侵吞遗产可否取消继承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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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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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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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需要具备的法定条件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放弃继承的继承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人有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失踪几年取消继承权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失踪几年取消继承权

    内容:失踪人被法院宣告为失踪人后的唯一法律后果是:失踪人的财产发生财产代管。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那么失踪几年取消继承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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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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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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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父能取消其继承权吗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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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生父能取消其继承权吗

    内容:这种行为是出自继承人自身内心意思的真实表示;丧失继承权,是继承人有《继承法》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经人民法院认定并作出判决而被剥夺其继承权,这种被剥夺是依法强制执行的,不以被剥夺人的意志为转移。3﹑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放弃自己继承的一种权利,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只要自己诚心的放弃表示即可,而丧失继承权是依法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这种被剥夺必须受《继承法》第七条严格的法定限制,除外不能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那么生父能取消其继承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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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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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继承权的继承条件包括哪些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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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房产继承权的继承条件包括哪些

    内容:房产继承权的继承条件包括哪些房产继承权的继承条件: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那么房产继承权的继承条件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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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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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继承权有哪些条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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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土地继承权有哪些条件

    内容:继承出让土地要办哪些手续一、首先,继承人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住宅土地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L,二是法定继承。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土地使用权继承就是公民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死者生前享有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那么土地继承权有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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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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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承权进行公证的收费是否取消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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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继承权进行公证的收费是否取消

    内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那么继承权进行公证的收费是否取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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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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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承权在哪些条件下会丧失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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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继承权在哪些条件下会丧失

    内容:继承权在哪些情况下会丧失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我8岁那年父母双亡。由于我年纪小又是个残疾人,况且父母没有留下什么遗产,因此,父亲临终前,把我托付给我的姨母,我由姨父、姨母抚育长大。那么继承权在哪些条件下会丧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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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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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生法定继承的条件有哪些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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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发生法定继承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一、发生法定继承的条件有哪些1、以下情况适用法定继承: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没有合法遗嘱的情况下;遗嘱的继承人、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失去效力的情况下;遗嘱的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遗嘱的受赠人表示放弃赠与的情况下;遗嘱的受赠人丧失受赠权的情况下;遗嘱不合法或因故而全部无效的情况下;遗嘱部分无效情况下无效部分的遗产;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赠人不履行遗嘱中的合法义务,被人民法院决定取消继承或受赠权的情况下。那么发生法定继承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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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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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取消继承权有哪些条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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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取消继承权有哪些条件

    内容: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那么取消继承权有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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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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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遗嘱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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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有效遗嘱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有效遗嘱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现实生活中常见到丈夫立遗嘱不经妻子同意便处分了全部夫妻财产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九条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那么有效遗嘱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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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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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中能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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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遗嘱中能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吗

    内容: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那么遗嘱中能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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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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