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死后岳父母对女婿所购房屋享有继承权吗
导读:
女儿死后岳父母对女婿所购房屋享有继承权吗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2003年8月5日,余-倩因病医治无效死亡。余某夫妇一气之下将曾某告上法庭,要求继承其女儿余-倩的遗产,包括折价分割曾某所购别墅的继承份额。办案思路及心得裁判结果法院认为余-倩死前,其与曾某经营的装潢公司已有积蓄28万余元,曾某是用其装潢公司多年的积蓄购买别墅的,该别墅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余某夫妇依法对其中属于其女儿余-倩的遗产享有继承权。故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那么女儿死后岳父母对女婿所购房屋享有继承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女儿死后岳父母对女婿所购房屋享有继承权吗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2003年8月5日,余-倩因病医治无效死亡。余某夫妇一气之下将曾某告上法庭,要求继承其女儿余-倩的遗产,包括折价分割曾某所购别墅的继承份额。办案思路及心得裁判结果法院认为余-倩死前,其与曾某经营的装潢公司已有积蓄28万余元,曾某是用其装潢公司多年的积蓄购买别墅的,该别墅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余某夫妇依法对其中属于其女儿余-倩的遗产享有继承权。故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关于女儿死后岳父母对女婿所购房屋享有继承权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女儿死后岳父母对女婿所购房屋享有继承权吗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案例
余某的独生女余-倩(化名)与女婿曾某于1998年5月1日结婚。婚后不久曾某凭着自己的装潢技术开办了一个装潢公司,余-倩帮助管理。2003年8月5日,余-倩因病医治无效死亡。其死前她怕曾某不关心儿子生活即告诉其父余某装潢公司帐上已有纯收入28万余元。2004年4月,曾某从装潢公司帐上提取现金25万元在吉水县城买了一栋别墅,准备供其再婚居住,并将他快满五岁的儿子丢给乡下的爷爷奶奶关照。余某夫妇觉得乡下生活条件差,不利于小外孙生活成长,即找曾某商量,要其将小外孙接到身边抚养教育,曾某不从,且与余某夫妇发生了争吵。余某夫妇一气之下将曾某告上法庭,要求继承其女儿余-倩的遗产,包括折价分割曾某所购别墅的继承份额。
办案思路及心得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余-倩死前,其与曾某经营的装潢公司已有积蓄28万余元,曾某是用其装潢公司多年的积蓄购买别墅的,该别墅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余某夫妇依法对其中属于其女儿余-倩的遗产享有继承权。故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